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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职,公司给6000元离职赔偿金全是硬币,为何网友勃然大怒?
因为公司这种行为涉嫌侮辱,但是公司方面滑不溜丢,完全不承认这个问题,而且公司钻了法律的空隙,也确实没有什么方法来制裁他们,只能把苦果往自己肚子里咽。也就是因为这些问题,网友才会勃然大怒。总结一下,就是你明知道他在欺负你、侮辱你,但是你却毫无反击的方法,能不愤怒,能不恶心吗。
“6000多元补偿金全是硬币”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网友认为该公司这样做不体面,没有充分尊重前员工,企业文化有问题。更有不少网友认为该公司涉嫌侮辱劳动者。专家认为从法律层面看,不能认定为人格侮辱,对于公司补偿金用大量硬币或纸币等方式赔付,应该界定为未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公司的人要求张女士快点数,不数就拖走了,并且态度十分恶劣,该公司的负责人也说自己并不想支付赔偿金,无可奈何才用硬币支付给她的。并且还说硬币也是钱啊,给你你就收了,不收我就再拿回来。
四川资中女子张某在一家医学美容公司离职后,通过劳动仲裁,获得共计6000多元的补偿金。9月14日,她应约前往劳动仲裁部门领取补偿金时,公司方面却用三轮车拖来两桶硬币。她称,对方拉来的都是一角的硬币,还让她“一角一角地数”,因此认为公司这一行为涉嫌侮辱。
一般的工作单位会害怕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吗?
公司可能会对仲裁结果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认为即便输掉仲裁,赔偿金额也在可接受范围内,而不会影响公司的运营。加之部分员工在仲裁后可能选择离职,公司自然不会过分担心。 从另一方面看,公司害怕的可能是声誉损失和长期的法律风险。
一般公司并不怕员工劳动仲裁。以下是对此观点的详细解释:劳动裁定的法律约束力:劳动裁定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律途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做出的裁定对公司与职工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无论公司还是员工,都需要遵守仲裁结果,因此不存在公司特别害怕劳动仲裁的情况。
法律分析:不存在公司怕职工劳作裁定的说法。在我国,劳作裁定是劳作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作裁定对公司与职工都有约束力。
单位不怕员工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销售工作离职,但是有欠款,老板有点威胁的意思不放人走
这对你很不利,因为你跟公司不是走正规的劳动合同 出了事劳动部门也帮不了你,因为提起劳动仲裁需要你提供 1是劳动合同、2是工资条,不能提供的都很难帮你维权。大家都清楚做建材生意 不可能结现金和每月准时还款的,这表明就是霸王条款和恶性行为。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老板不挽留,代表在他心中你没有挽留的价值。以前刚毕业时每次辞职心中都会纠结很久,甚至会不好意思向老板开口,有时候还会对老板例行公事的挽留感到愧疚,后来事实证明都是浪费多余的情绪,工作就是工作,老板永远是利益优先,哪怕她此刻挽留你也不过基于这点。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会 辞职的原因有许多种,有可能是环境不好,有可能是薪资***不合理,更有可能是公司效益不景气,当你提出离职的时候,领导说给你加薪,让你不要走,这个时候的你会如何选择?要知道,如果和领导说辞职是为了加薪,大可不必如此,这是一种威胁,并不建议这么做。
表达感激,动之以情。首先感谢老板的信任和过往工作中给予的支持,希望公司在老板的带领下拥有更美好的未来。甚至刻意的描述和领导相关的一件小事来打动他,一段感情现在带来多大的痛苦,就一定曾经带来过多大的快乐。不忘过去,常怀感恩,这是应该有的姿势。强调辞职的理由,领导无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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