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1、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
- 2、2020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 3、2019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 4、浙江省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双赔吗
- 5、2018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 6、浙江工伤鉴定是6级,可以赔多少?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
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要点如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2019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且在2019年1月1日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已经参加工伤保险或者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发生时尚未参加工伤保险但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应当按月享受工伤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且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可以按月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一)省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全部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体工商户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雇工工资总额乘以其缴费费率之积。统筹地经办机构应根据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个体工商户的缴费费率。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又称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浙江省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20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筑施工等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费方式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2019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1、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要点如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2019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且在2019年1月1日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已经参加工伤保险或者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发生时尚未参加工伤保险但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应当按月享受工伤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且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可以按月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
3、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年关于六级伤残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六级伤残的职工,可以领取由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伤残津贴:保持劳动关系的单位需要支付员工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60%计算。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5、《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浙江省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双赔吗
1、在发生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双赔,因交通事故受伤,同时又被认定为工伤的,除去实际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直接费用外,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不过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不是可以得到双倍赔偿。
2、浙江交通事故和工伤可以同时赔。如果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主责的,可以由单位申报工伤,被评上工伤后,员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并且可以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在办工伤赔偿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明材料。
3、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在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双赔。当员工因交通事故受伤且被认定为工伤时,应遵循“不重复赔偿”的原则进行处理。员工可以先进行交通事故赔偿,如仍有不足部分,可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差额补足。但这一过程中,员工需要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并依法依规进行申请和赔偿。
4、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和工伤医药费不可以得到双重赔偿,但误工费或工伤工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双重赔偿。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申请程序、赔偿顺序以及法院裁决等因素。
5、本单位车辆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只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三方交通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018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1、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解读如下: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与经办机构要求 生效时间: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参保职工名册或者参保职工增减表次日起,工伤保险生效。经办机构要求:社保经办机构不得限定递交参保职工增减表的具体时间和条件,禁止经办机构自行设定不合理限定时间,以方便用人单位。
2、保障支付渠道: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长期待遇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无法保障按月支付的,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在用人单位破产等特殊情形下,破产财产依法清偿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待遇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给工伤职工,避免了待遇被截留或拒不转付的情况。
3、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4、温州工伤五级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下列损害赔偿项目: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
5、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2020修正)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于2020年9月24日发布,地方性法规,现行有效。
6、年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一级伤残的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职工还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获得本人工资的90%作为伤残津贴。
浙江工伤鉴定是6级,可以赔多少?
1、总赔偿金额为:80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000元/月 × 6月(伤残津贴)+ 75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75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35000元。
2、一级伤残待遇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工资的16个月。 伤残津贴 - 六级伤残津贴:按本人工资的60%发放。- 若工伤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3、由社保机构支付:工伤鉴定为6级的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16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如果难以安排适当工作,用人单位需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社会保险费缴纳: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规定为工伤职工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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